成都摇号买房细则 新版成都买房摇号细则出炉 你得这样做了……
原标题:新版成都房源摇号规则发布!你必须这么做...
前天和昨天,我们又剪了一次
买房新规及刚需评估
今天,我们来谈谈手术
因为新版的买房规则出来了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
成都商品住房购买
注册规则指引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屋管理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商品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选房的通知》和《关于商品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选房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为规范购房登记行为,确保购房登记公开、公平、有序,成都市住房和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本指引,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按规定通过公证和抽签方式购买商品房适用本指引。
二、购房登记原则
购房登记应当本着公开、公平、有序的原则,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保持购房登记、摇号、选房、合同主体信息一致。
三是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户购买住房
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户满足实际居住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向社会公开棚改货币化安置户优先购买率不低于当期待售房屋总数的10%。
如果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后生效,该棚将转为货币化安置户。根据“拆、购、购”的原则,按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支持其优先摇号并优先选房:
补偿协议生效后,该房屋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
补偿协议生效后,该房屋已在我市住房限制区内购买,但购买日期在2017年3月24日前,所购房屋为二手房。
第四,支持刚需购房家庭的需求
支持我市刚需住房家庭住房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支持刚需住房家庭按不低于当期货币化安置户所需剩余房源的50%优先购买。
支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纳入只需家庭优先选择的选房范围: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父亲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及以个人为居民,在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家庭;夫妻离婚的,应当在购房登记时离婚满三年;
已登记的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起无房屋转移记录;
所购商品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登记购买人必须遵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所购商品房位于我市非限购住房区域内,登记购房人必须是我市登记居民。
五、开展购房登记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购房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记录;
公证处已经接受摇号选房公证;
工作人员接受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成都市住房和房地产业协会开通了商品住房购买登记平台信息共享端口,建立了信息反馈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以下内容已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站和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时间截止于开盘销售结束:
1.购买登记规则;
2.所有的准卖房和公寓类型都要明确用于支持货币化安置户和优先购买刚需家庭的数量;
3.根据申报价格对每套房的来源进行定价;
4.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网上登记时间、购房资格现场核查的地址、时间和注意事项;
5.抽签和排序结果的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
6.公证处接受抽签选房公证的说明;
7.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购买流程;
8.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六,接受购房登记
网上实名登记与现场资格核查相结合,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现场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接受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核实购房资格。
登记购房人登录成都市住房和房地产业协会网站,按要求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填写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将自动生成登记编号,并及时与登记购房人拟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享。
家庭购房登记刚需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的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并填写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漏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当前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同一新需求家庭的登记编号;购房时需要增加共有人的,在购房登记时共有人必须是家庭成员。所购商品房位于限购区域的,共有人还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登记的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购买首套商品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他享受优先摇号的家庭成员选房。
七、核实购房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公示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编号分批次、分时段核实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明;
在核实之日前一个月内登记购买人的信用证明,包括抵押支付的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家庭成员的账户交易明细;
登记购买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验证材料的,应当验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如登记购买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户,需核验登记购买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
登记购买人是刚需家庭的,应当核实刚需登记购买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购买登记时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应核实:
1.登记购买人户籍证明或登记购买人社保缴费明细和稳定就业证明;
2.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高端人才不受限制区户籍和社保缴纳限制,可核验注册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人才绿卡。
八、购房登记结果保全和证据保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经核实的购房资格登记信息发送给登记购房人,保存经核实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并提交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
九、购房资格审查和证据保全
商品房位于我市非限购住房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刚需登记购房人登记簿》及本指引七项证明材料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商品房位于我市住房限制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登记购房人名册》及本指引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证明材料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存经审查具有购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及时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报送公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的《登记买受人名册》提交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据保全,并将审查结果告知登记买受人。经审核,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可导入摇号系统。
十、购房登记担保
为确保购房登记现场资格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保存注册购买人现场提交的购买信息,确保现场购买登记信息及时准确,确保注册购买人信息隐私;
注册采购人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者采购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注册;对于无效注册,应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注册购买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时,不得设置下列不利于购房人登记的条件:
1.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员工;
2.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委托的中介从业人员;
3.对于可以使用抵押贷款购买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屋的,必须全额支付;
4.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
5.支付编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订阅费;
加强内部教育和管控,严格规范员工、委托营销推广机构和销售代理人的行为;
建立并实施核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论关注并及时应对,维护销售现场和市场秩序稳定;
确保购房登记顺利进行的其他工作。
XI。宣传和宣传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备案销售后,应当在企业网站和商品房销售网站上公布货币化安置户、刚需登记购房人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当期购房数量,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
购房资格核验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网站和商品房销售网站上公示《棚改货币化安置登记住户名册》、《刚需登记人员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
十二.监督和处理
如果注册购买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连续两次不参与顺序选房,行业协会将在相关网站上予以曝光。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有前述行为之一的,行业协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买登记平台在一年内不接受上述人员填写的信息。
只需注册购房人对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遗漏,申报家庭成员信息获得购房资格,优先选房,鼓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的人,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购房登记平台在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购房登记期间上报的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协会应当予以公开曝光,并提请房地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提供或者协助注册购买人出具虚假购买资格材料的;
要求注册买家在指定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登记购买人打印的银行存款单或账户交易明细高于意向房屋首付款;
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违反本指引第十条;
未执行本指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规定的;
其他导致市场秩序不稳定的违法行为。
附件:
1.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购买流程
2.稳定就业证明
3.登记货币化安置的家庭登记册
4.只需要注册买家名单
5.普通注册买家名单
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
选房规则指引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屋管理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房预售公证摇号选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商品房预售公证摇号选房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为规范顺序选房行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成都市住房和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本指引,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
首先,准备销售场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我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保持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终端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已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销售计划。
二、公证抽签与选房顺序
按照货币化安置户、新登记购房人、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依次摇号选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户选房范围为该批次所有待售准房;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户摇号排序数超出当期货币化安置户住房总量,将计入普通登记购房人再次参与摇号排序。
新登记购房人将房屋变更为货币化房屋后,普通登记购房人之前通过摇号选房,选房范围为本期所有许可用房中房屋变更为货币化房屋后剩余的房屋。如果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数支持当期刚登记购房人的房屋总量,则再次计入普通登记购房人参与摇号排序。
三是按时组织选房
公证和摇号排序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先后根据货币化安置户、新登记购房人、普通登记购房人的结果,组织摇号选人分批、及时选房;如果销售现场可以同时领取多个房间,则应严格按照经过公证的抽签顺序确定所选房间号,避免产生纠纷。
第四,核实候选人的身份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实选房人身份。选房人登记的购房人身份信息与抽签排序结果一致的,应当选择公证抽签确定的选房顺序。
如发现摇号排序结果登记的购房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该房屋不予选房;
在同一批房屋中,每个登记的买受人只能购买一套房屋。
买受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持有效监护证明代为选择房屋。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动词 在线签名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选房人确定所选房号后,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保持登记、抽签、选房、签约主体信息一致;如果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收取认购款,不得高于所选房屋的首付款;涉及购房贷款等相关手续的,应当书面告知选房贷款等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和所需要件。
6.公证确认选房结果
开盘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将货币化安置户、新登记购房人和普通登记购房人的结果提交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选房人未在公布的期限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协议,放弃选房资格的,开发企业应当要求选房人书面签字确认放弃并做好记录;选房人拒绝签字确认或未按公布时间参加选房会的,公证处现场确认后视为放弃选房会。
七、为了弥补房间选择
根据各自摇号的排序结果和购房登记前确定并公示的房源,棚舍变更为货币化安置户、刚需户、放弃选房空或选房后返还房源的普通登记购房人。在公证人的监督下,按顺序挑选房屋;棚改货币化的住户和刚需登记购房的住户,将依次补足剩余房源,纳入定期登记购房人范围,依次补足房源。房价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布的价格。
八.公证书的归档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选房公证结束后1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
九.应急响应计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内部教育和管控,严格规范员工、委托营销推广机构和销售代理人的行为;建立并实施销售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关注舆情并及时响应,维护销售现场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X.宣传和宣传
彩票公证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在企业网站和商品房销售网站上公布货币化安置户、新登记购房人和普通登记购房人的结果;
开盘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在企业网站和商品房销售网站上公布货币化安置户、新登记购房人和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选房结果。
XI。监督和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违反本指引,未按公证抽签顺序签约或选房现场秩序不稳定的,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并提交房地产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法律处理;登记购买人连续两次不参与顺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将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买登记平台在一年内不接受上述人员填写的信息。
登记购买人对所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遗漏、隐瞒信息取得购房资格并优先选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立即取消登记购买人购房资格,优先选房,并签订合同;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单方面解除合同。对于已经备案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行业协会提供相关信息,行业协会将在相关网站上予以曝光;对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刚需登记购房或放弃购买两次及以上商品房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购房登记时填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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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成都市房屋管理局,成都本地宝
▌编辑: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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