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毛子 山西黑老大“小四毛”被判无期徒刑 曾违法减刑
山西黑老大“小思毛”被判无期徒刑,并指示他人争取国家工作人员减刑
新华社太原12月30日电记者30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任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诈骗、信用卡诈骗、敲诈勒索等10项犯罪。犯罪事实14起,违法事实7起,20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被告人任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余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他指使被告人张天舒、任小豪等人以违反法律罪争取国家工作人员减刑,于2013年6月刑满释放。2018年9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撤销任减刑、恢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毛”任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图片由山西省高级法院提供
被告人任在刑满释放前积极争取其他罪犯。出狱后,他迅速集结,拉拢被告人张帅、王毅、张等。,并带走了亲友、犯人等。以此为纽带,通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确立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以任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张帅、王毅、张、王旭峰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梁同虎、、任晓浩、赵登才、戴辉、秦佳、、冯启祥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范、宁大伟、刘金泰、王瑞军、为一般参加者的新型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任利用组织力量和影响力,通过强迫交易使他人出借2673万元,并向他人借款大量房产和十余辆高档汽车,长期未还;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参与了铁矿石等项目的运营,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组织群众在公共场所闹事,插手民间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随意殴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压、残害群众,在太原地区影响较大。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任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原判刑罚相一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根据其所犯罪行,被判处十五年以上二年以下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