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被害案 “空姐搭顺风车遇害案”一审 凶手家人被判赔60余万
“空姐姐搭便车被杀”一审宣判
凶手家属因之前藏匿财物获赔60多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28日获悉,备受关注的“郑州空妹子被打点滴致死案”近日一审宣判。被告刘某军、宋某在继承儿子刘振华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董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62.6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军辩称,刘振华虽然按照拆迁政策享受了两套总面积120平方米的安置房,但却被迫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刘,才分配到位,刘振华本人挥霍了销售款并出示了协议。对此,法院依法传唤刘后,刘承认在刘振华处购买两套安置房不属实,并未向刘某军支付30万元的价款。后来,刘某军在庭审中承认,在李明珠命案告破后,曾捏造售房、藏匿财物。法院认为,李明珠是在乘坐刘振华经营的滴水车时被杀害的,公安机关的调查已经结束。刘振华自杀身亡,生前与父母同住。在hotchpot的家庭财产中,他的第一个继承人只有他的父母,没有其他人。他死后,他的遗产应该由他们继承。
判决书显示,李明珠是原告的独生女,刘振华是被告的独子。刘振华的第一继承人只有父亲刘某军和母亲宋某。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刘振华的遗产和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一辆于A82RU5“江淮瑞丰”越野车和位于合村、城中的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刘某军、宋某在刘振华自杀后继承了这些财产,应当对刘振华生前杀害李明珠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刘某军、宋某赔偿李明珠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2.6万余元。
此外,判决书显示,事发后,运营滴滴出行平台的北京大云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李某某、董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因为双方都遵守协议的秘密,所以法院无法知道细节。但根据协议,北京大云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属于精神安慰。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法院不予支持。
2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李明珠遇害父亲的朋友空。他说,自从女儿被杀后,李明珠的父母情绪一直很低落,他们感到失去了希望。“对于女孩的父母来说,再多的补偿也无法弥补他们内心的创伤。”
而刘振华的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的儿子杀了人,他确实感到非常抱歉,但是儿子死亡以前就一直非常让人操心,家里已经欠了很多钱,一审的时候也没有钱请律师,是自己去的法院,“虽然说给分房,但是现在还没有分下来,所以手里根本也没有钱,没有赔偿的能力,现在想上诉,想找一个能免费帮我的律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