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藏尸案二审 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死刑原判
7月5日,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7月5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受害者的父亲杨干莲在ipad中保存了女儿杨丽萍的照片。杨干莲供图
这起引起公众关注的案件发生在2016年10月17日上午。一审判决显示,同一天,朱晓东在家中掐住妻子杨丽萍的脖子,导致她机械性窒息。后来,朱晓东把杨丽萍的尸体藏在家里的冰箱里。直到2017年2月1日,她才告知父母此事,并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于犯罪原因,根据一审判决,是婚姻家庭矛盾导致的。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朱晓东提起公诉。同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截至2018年8月23日,该案已一审宣判。
根据一审判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虽然此案是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恶劣,作案后将被害人尸体长期藏匿。
对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晓东的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因此没有依法从轻处罚朱晓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朱晓东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为受害者的父亲在法庭外接受采访。
面对死刑,据被害人杨丽萍的代理律师樊青介绍,被告人朱晓东认为法院无视自己的自首,在宣判当天下午提起上诉。
2018年12月13日上午,该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审判期间,朱晓东上诉称自己不是预谋杀人,而是自首,并请求二审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二审宣判前,被害人杨丽萍的父亲杨干莲告诉本报记者,希望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朱晓东死刑。